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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训:立德树人,兼济天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通知》、《昆明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等文件,我院正式启动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将于2016年5月接受教育部开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下称“审核评估”)。为做好本院迎评促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评建工作,促进学院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是学院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院经常性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等办学理念;促进学院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在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质量观和教学观指导下,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突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强化质量建设与质量监控的主体地位,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二、工作思路

1.以各教学系为基础、学院各办为关键,全面开展评建工作。通过评建工作,横向促进学院深入开展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纵向促进学院充分发挥业务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围绕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为人才培养提供保障与服务。学院根据学校《昆明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的精神,根据《昆明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任务书》,下达各教学系、各办的评建工作任务,院、系、办同步推进,全面开展评建工作。

2.开展学院内自评工作,促进评建工作取得实效。以评建工作任务为指南,学院对各教学系、各办开展自评工作。通过自评,全面总结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院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建立与完善院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院内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院、系、办按照“四个符合度”精神,加强对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研究与谋划,科学定位、深化改革、突出特色、形成优势;检查与督促各教学系、各办加强教学建设与改革,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提高本科教学工作的水平。

3.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评建工作深入开展。学院成立“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开展评建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设立评建办,贯彻执行“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具体开展评建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教学系、各办主要负责人是自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自评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和表率作用。

三、组织机构

1.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宁 平  潘 波

副  组  长:张德华  潘学军  杨育喜 

主要职责:决定学院实施审核性评估的总体方案,对审核评估各阶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决定审核评估工作相关人财物资源配置、相关配套政策等重大事项;审定自评报告和基本数据报告;指挥和协调各教学系、各办共同推进审核评估工作。

2.评建办公室

主      任:张德华

副  主  任:赵 宾  刘树根  曾和平  瞿广飞  陈茂生   聂 蕊  陈桂荣  万 幸  王宏镔 董占能  茶丽娟

秘  书  长: 王昭然

工 作 人 员:茶丽娟  王昭然  陈桂荣  万 幸  陈茂生

杨 琴  聂 蕊  张冬冬 孙 鑫

主要职责: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分解评估任务,落实各项评建工作、协调解决评建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审核评估日常综合行政事务;负责对各教学系、各办审核评估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跟踪进程,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做好相关基础性服务和协助工作;撰写自评报告、整理归档支撑材料、录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负责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网站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评估工作对外交流;负责完成学校评建办下达的任务等工作;迎评工作准备。

四、进程安排

各教学系、各办根据学院下达的评建工作任务与各阶段的工作安排,细化本院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评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评建材料的收集、挖掘、整理与总结,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第一阶段:诊断评估(2015年9月6日—2016年1月16日)。

主要工作:

1.2015年9月6日,学院相关人员参加学校召开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动员大会,领取学校下达的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任务书。

2.2015年9月24日前,学院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动员大会,下达各教学系、各办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任务书。

3.2015年10月30日前,各教学系、各办根据评建工作任务书,梳理、归档相关资料。

4.2015年11月9日前,各教学系、各办根据评建工作任务书,完成《各教学系、各办自评报告》,完成各教学系内部课程考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报告等反映教学过程基本材料的梳理、归档工作;各教学系按学校要求完成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加强对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等的管理。

5.2015年11月16日前,完成《学院自评报告》并提交学校评建办。

6.2015年11月30日前,根据评建办的审阅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学院自评报告》,并提交学校评建办。

7.2015年12月,配合学校开展“诊断评估”自评工作。迎接学校组织的专家组,对学院进行自评。通过自评,重点总结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问题,制定评建整改工作的任务与措施。

8.2016年1月16日前,通过诊断评估工作,学院评建办进一步完善院级支撑材料的收集、梳理与归档工作;研究总结学院自评工作情况,提出整改工作意见。

第二阶段:预评估(2016年1月16日-- 2016年4月)。

主要工作:

1.1月17日-2月28日,学院评建办完成学院《自评报告》的修改工作;全面审核与整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一步做好支撑材料的迎评准备工作。

2.2月29日—3月13日,配合学校开展“预评估”自评工作。接受学校组织的专家组,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总体状态进行现场考察与评价。

3.综合预评估工作,学院评建办研究确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完成学院《自评报告》最后修改工作。

4.3月14日—4月,学院成立迎评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具体迎评方案,做好审核评估专家进入我院考察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评估与总结(2016年5月-2016年7月)。

1.5月间学院迎评工作小组做好审核评估期间专家进入我院考察、院内组织协调与服务等各项工作。

2.6月-7月。学院根据审核评估情况,认真分析与研究审核评估期间专家反馈意见、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学院评建办完成学院《整改工作报告》,审定后报送学校评建办。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