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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2012年7月修订)

 

说  明

 

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2.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2)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来检测培养目标的达成。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1.通用标准

1.1 学生

1. 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 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进程式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4. 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1.2 培养目标

1. 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 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该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1.3 毕业要求

专业必须通过评价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和管理知识;

3.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4.具备设计和实施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9.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0.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1.4  持续改进

1. 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2. 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

3. 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1.5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应能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2.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应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应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应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1.6 师资队伍

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2.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 教师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 教师应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 教师必须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培养目标要求。

1.7支持条件

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4.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


2.专业补充标准

专业必须满足相应的专业补充标准。专业补充标准规定了相应专业在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

环境工程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环境工程专业。

1 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1)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和化学类课程,其中化学类课程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的基本知识及实验。

2)工程基础类课程

包括工程制图、工程力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工程管理、土建基础等领域的基本知识,使学生掌握工程设计、施工的共性知识和共性技术等

3)专业基础类课程

应包括环境工程原理(或化工原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微生物等知识领域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4)专业类课程

应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及物理性污染控制领域的污染与防治、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规划与管理等基础知识,掌握对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基本原理、设备设施及相关计算方法等。

1.2  实践环节

1)环境工程实验

包括环境工程基础实验和污染控制实验两类。其中环境工程基础实验主要包括环境工程原理或化工原理实验、环境监测实验和环境工程微生物学实验等;污染控制实验主要包括水污染控制实验、大气污染控制实验和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实验等。

2)课程设计

包括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等课程设计。(3)实习

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及毕业实习,重视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4)科研创新

具有鼓励学生开展科研创新的机制,能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取得科技创新成果。

1.3  毕业设计(论文)

1)选题

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人一题。

2)内容

毕业设计:主要包括文献综述、任务的提出、方案论证、设计与计算、技术经济分析、结束语等,并附有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毕业论文:主要包括文献综述、技术调查、实验方案设计、结果分析、绘图和写作、结题答辩和专业文献翻译等内容。

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1从事本专业主干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中,必须有其中之一毕业于环境工程类专业。

2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学历毕业于环境工程类专业的教师人数应≥50%

3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2  工程背景

从事专业教学(含实验教学)工作的80%的教师均应具有6个月以上的企业或工程实践(包括指导实习、与企业合作项目、企业工作等)经历。

支持条件

3.1  专业资料

专业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参考及交流资料等内容。拥有一定数量完整的成套工程设计资料(包括图纸、手册、设计说明书、设计标准等)、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等。各类资料能满足教学要求,并能定期补充新出版的资料。资料查阅使用方便,具有良好的阅读环境。

3.2  实验条件

应具有满足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等实践教学环节需要的专业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生均使用面积≥5.0 m2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每组学生数≤ 6人;演示实验每组学生数≤ 12人。

3.3  实践基地

有相对稳定的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应与环境工程的专业密切相关,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条件,满足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